2019-10-16 15:52:48
sawchin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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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B/T 1632(鋼軌焊接)初步確定分為四個(gè)部分:
—第1部分:通用技術(shù)條件; —第2部分:閃光焊接; —第3部分:鋁熱焊接; —第4部分:氣壓焊接。 本部分為T(mén)B/T 1632的第1部分。 本部分代替TB/T 1632-1991《鋼軌焊接接頭技術(shù)條件》和TB/T 1632.2-1997(鋼軌焊接接頭技術(shù)條件熱處理鋼軌》中的相關(guān)內容。 本部分參考了英國標準草案《鐵路軌道—鋼軌閃光焊接第1部分固定式閃光焊焊接 220和260級別新鋼軌》(BS EN 145871-2003)的有關(guān)內容。 本部分與TB/T 1632-1991和TB/T 1632.2-1997相比,主要變化如下: —增加了鋼軌焊接專(zhuān)用術(shù)語(yǔ)和定義; —增加了鋼軌焊接接頭超聲波探傷技術(shù)要求和方法; —修改了焊接接頭平直度和表面質(zhì)量的要求及檢驗方法; —修改了拉伸試驗、沖擊試驗取樣方法; —增加了鋼軌焊縫超聲波探傷技術(shù)規程、鋼軌靜彎試驗機、鋼軌疲勞試驗機要求; —鋼軌落錘試驗機不再作為補充件,而是作為規范性附錄。 本部分的附錄A、附錄B、附錄C和附錄D為規范性附錄。 本部分由鐵道部標準計最研究所提出并歸口。 本部分由鐵道科學(xué)研究院金屬及化學(xué)研究所、鐵道部標準計量研究所起草。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:楊來(lái)順、高文會(huì )、李力、黎連修、朱梅、丁韋、張震、胡智博。 下載地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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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輝 最后編輯, 2019-10-16 17:39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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